以非园区式布局的重点建设项目包括:以中国饮食文化城为核心的鸡公山旅游休闲片区、大鹏半岛滨海高端旅游片区、大运中心运动休闲旅游片区、客家围屋资源等客家文化旅游开发项目。 在人员资金扶持、土地使用、配套服务、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在税收、土地规划审批、注册资本、消防验收等硬指标上向上级政府寻求支持,创造高起点的培育环境,设定吸引实力强、技术先进、管理优秀的企业准入门槛,促进新兴文化产业与高科技的密切融合。继续加强滨海旅游、运动休闲等非园区式重点文化项目的建设,完善项目的配套建设,深入挖掘项目文化内涵。在近期,引导印刷业逐步向龙岗区中西部集中,实现集聚式发展。 ——远期建设规划(2011-2015) 继续完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运用城市更新指导思想,对现有旧工业区实施“腾笼换鸟”改造,对工业用地进行改造升级和功能置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空间。根据《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深圳市工业布局研究与规划》,具备工业区置换改造条件和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并且符合文化产业园区布局要求,适宜发展成为新兴或传统文化产业的园区有坂田雅园路、大鹏华凯工业园、王母第一工业区、罗岗银龙汽配城、爱联工业区等旧工业区、旧厂房,布吉上水径、鹏城村、鹅公村、高岭村、鹤薮村等古村落,可采用择地改扩建(新建)的园区有龙岗区文化产业孵化园、龙岗区文化产业总部园区、龙岗区印刷产业园等产业园区。 重点建设的非园区式文化产业项目包括:大鹏半岛滨海旅游片区,南澳航海文化小镇、大运中心运动休闲旅游片区。 支持现代印刷业、动漫游戏业、创意设计业、数字视听业等高端产业,采用多种模式建设产业园区。 四、保障措施与支撑平台 (一)强化三大保障 ——组织保障。龙岗区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区文化产业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部署全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协调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有关区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设在区文产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文产办主任兼任。 区文产办作为龙岗区政府主管文化产业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区文化产业总体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推动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的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依法加强行业引导、服务和监管职能,形成促进文化产业加速发展的良好氛围和有效合力,确保区委区政府“文化强区”战略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部署落到实处。各街道要由主要领导牵头,并有专人负责文化产业发展工作。 成立由区文产办主管的“龙岗区文化产业协会”,将其打造成为龙岗区政企沟通平台。在主要文化产业经营领域,建立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加强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在规范会员行为、制定行业标准、维护行业权益、组织行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成立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委员会,对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订、项目发展提供咨询。 ——政策保障。要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实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此推动龙岗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要认真领会上级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精神,努力创造条件,采取灵活措施,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市级文化产业项目落户龙岗区,争取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龙岗区文化产业项目和企业的投入和资助。 抓好《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文化产业类)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龙岗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落实。对经市、区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园区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国(深圳)文博会分会场的宣传推广、重大文化产业活动给予专项补贴,对企业展览展销给予补贴,对获得文化领域内各项荣誉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文化园区基地、文化企业、文化项目进行配套资助,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立项进行简化,对外围配套工程予以扶持,对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给予落户补贴、税收补贴,对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给予贴保、贴息、金融中介杠杆贷款等多种方式扶持,对文化科技创意产品开发的重点环节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