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 试中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 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 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监考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须两人以上),考试结束后考点汇总违规考生违规情况的书面材料上报我院。 附件:1.广西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2.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