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将考生报名信息及时上报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务必于2012年11月28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信息光盘送交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二)报名确认和领取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已进行艺术统考报名者持本人18位号码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交纳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领取艺术统考准考证。 1.美术类、书法类专业。 (1)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于2012年12月13-14日上午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 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办理有关手续。其中13日的上午8:00-12:00为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13日的下午 2:00-6:00为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14日的上午8:00-12:00为补办手续时间。 (2)南 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于2012年12月13-14日上午到广西艺术学院 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办理有关手续。其中13日的上午8:00-12:00为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钦州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13日的下 午2:00-6:00为玉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百色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14日的上午8:00-12:00为补办手续时间。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1)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2年12月15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办理有关手续。 (2)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2年12月15日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办理有关手续。 3.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 报考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2年12月14日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办理有关手续。 (三)报名收费。 报名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时除交纳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外,还要到指定的艺术统考考点交纳艺 术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3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五、其他 (一)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经我院同意后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除外)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的部分艺术类专业除 外)、自治区属普通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广西艺术学院除外)录取时使用艺术统考成绩;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区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 准同意的独立学院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美术学院高职(专科)、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专科)、北京电影学院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可直接使用我区艺 术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学校在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成绩。 (三)我院统一划定艺术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控制分数线根据我区报考人数划定。 (四)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含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且统考成绩须达我区艺术统 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其中,参加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其统考总成绩还应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方可参加区外院校组织的校 考。 (五)2012年12月30日,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16889001查询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成绩单(电子版)由我院统一 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由市(县)招生办公室打印发放,2013年1月5日后考生可到所在地招生办公室领取。艺术统考合格的考生也可通过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主页上的“普通高考艺术备案查询”链接查询成绩。我院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