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作截至20日 本报讯 (通讯员 陈琪)近日,我市出台了新的《乐清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行〔2015〕255号),同时发布了《关于申报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的通知》(乐文产办〔2015〕5号),正式开启2014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补助的申报工作。 今年,我市相关部门根据去年的实施效果和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在细节上更加明确和 详实,增加了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打造文创发展平台,推动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如:将文化企业中的民营实体书店作为一个特例,视同为重点文 化企业,予以优先扶持;增加了公共服务平台内容,鼓励园区设立平台提供公共服务,尤其是鼓励设立文创孵化器,为初创期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等。 修订后的《乐清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扶持范围和力度。 据了解,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时间为10月8日-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