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第三批扶持计划已获批(具体资助额请登录系统查询,配套资助请致电25940995查询),请获得扶持计划的项目单位(详见附件)按以下要求办理资金使用手续。 一、上交《深圳市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监管账户证明》:获资助的项目单位请登陆深圳市财政委网站(http://www.szfb.gov.cn/)下载《深圳市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监管账户证明》,按要求填写后于3月24日前交到监管账户开户银行。 二、原创项目研发和非遗产业化扶持计划:获资助的单位与市文体旅游局签署《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合同(原创项目研发和非遗产业化资助)》(以下简称《资金使用合同》)。 《资金使用合同》一式四份,请登陆深圳市文化产业信息网(http://www.szwenchan.gov.cn/)下载合同模本。 合同填写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详见附件1)须填写清楚; 2、“开户银行”和“账号”须填写已提交的《深圳市专项资金项目监管账户证明》中的监管银行和账号; 3、资金使用范围:按获批资金重新调整,调整后的科目和金额基本维持申报时的预算结构; 4、资金使用进度计划:起始日期为2015年4月; 5、请勿随意更改合同格式; 6、其他内容请按照申报时内容填写。 二、地方配套扶持计划:获资助的单位与市文体旅游局签署《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合同(配套资助)》(以下简称《资金使用合同》)。 其余事项参照原创项目研发和非遗产业化扶持计划执行。 请于3月25日将以上《资金使用合同》(一式四份)和申报书(一份)送达市文体旅游局文化产业发展处(联系人:肖小姐 地址:深南中路1043号档案文化大楼309) 三、贷款贴息、保险费资助和百强奖励:请获得(贷款贴息、保险费和百强奖励)扶持计划的项目单位(详见附件1)按附件2范本格式填写收款收据和账户证明(不需要签订《资金使用合同》,不需要监管账户),并于3月26日送达深南中路1043号档案文化大楼309。 特此通知。
深圳文体旅游局
2015年3月18日
附件1
2014年贷款贴息项目扶持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1 广东百合蓝色火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 深圳市万通顺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深圳市赛瑞景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 深圳市赛野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6 深圳奥雅景观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 深圳市中丝园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8 深圳市数影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9 深圳市数虎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新动广告有限公司 11 深圳市必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2014年文化创意企业保险费扶持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深圳市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2 深圳市聚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原创文化创意项目研发扶持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市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文化创意产业百强奖励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 深圳市研成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4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6 力嘉包装(深圳)有限公司 7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8 深圳市梦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 11 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 12 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配套扶持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深圳市天朗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