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委转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深财教〔2014〕9号)。根据该通知,由我委负责组织我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等项目企业的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该通知要求,抓紧准备相关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我委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市财政委83938837;市发改委82107387 附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