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 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5 年占全省GDP 的比重达到6.5%以上,成为广东重要的支柱产业。届时广东将建设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和在亚太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中心。 《规划》提出将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的核心区”的目标。为实现此目标,将在珠江两岸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圈”工程。广州和深圳两市, 要做好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并分别打造成为“创意之城” 、“设计之都” 。广深两地将建设两个国家级动漫游戏基地,并辐射珠海、汕头、佛山等地。“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将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影视音乐制作、动漫游戏、创意设 计、演艺娱乐、数字新媒体、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会展等产业。 同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产品制造等具有岭南特色的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平面传媒业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5%, 到2015 年报刊数量和总印数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经营收入超过300 亿元,打造资产超百亿元的报刊传媒集团。 今后还将继续推进报刊业分类改革和优化重组。重点扶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和家庭期刊集团等做大做强,并支持重点平面传媒集团上市。 到2015年, 广播电视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0 亿元, 产业规模达110 亿元;全省电影票房总收入达60 亿元, 电影银幕达1200 块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