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佛山法院审理了许多新型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针对化学、电子、机械等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佛山中院从政府机关、高校、行业协会等部门挑选了22名专家或高级技术人员,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部分专利案件的审理。 佛山中院副院长黄学军介绍,佛山中院还通过引入专家证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专家辅助人等制度,借助外力帮助法官理解案件中的技术问题。 “赢了官司输了钱”是近年来当事人对知识产权审判中赔偿额不高的意见反映。为探索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的具体实现方式,广东高院制定下发《广东法院“探索完善司法证据制度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指导性文件,在广州、深圳等地区的6家中院、8家基层法院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一套科学、公平、合理、操作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损害赔偿认定机制。 亟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如何加强和改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郑愕透露,目前,广东正在积极探索并力争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通过更加专业化的审判体制,营造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法治环境。 在“三合一”从试点走向全面推广后,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审判的标准实现了统一。但是,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和行政执法之间还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常常出现行政处罚和民事裁判不一致的情况。 “虽然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审判不受行政行为的影响,但是当事人拿着公权力机关对同一事件截然相反的裁决,仍有很多不解。”广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黎炽森说。 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举证难、赔偿低的反映,黎炽森说,法院审判案件,看重的是证据,只要证据充足,法院应该依法支持。当前,知识产权案件判赔率不高、赔偿额较低的原因之一是当事人举证不足。这既有当事人调查取证困难的客观原因,也有当事人不愿公开工商信息的主观原因。 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暄也提出了相同观点。“损害赔偿既可以按侵权人获利金额计算,也可以按被侵权人损失金额计算,如果双方的账目齐全、真实、具体,举证并不难。比较国外的做法,很多国家建立了相当完善的工商信息系统,知识产权案件的赔偿计算非常简单,法院调取相关信息就能轻松得出结果。但是,我国企业的工商信息并不健全,很多企业担心公布自己的经营账目会带来不利影响,这是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举证难、赔偿低的重要原因。” 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公司法务总监邹珺说,除了常见的域名抢注,唯品会面临更多的是同业竞争对手不正当地利用唯品会的信誉以及削弱相关域名的指引作用。“在规制互联网竞争方面,出现了大量立法空白,亟须完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应该树立‘以保促用’的理念。”广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梁禹光说,在司法审判中,应该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对抗走向合作,减轻诉累,实现互利共赢。 |